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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Luke 7:36-8:3

路加福音 Luke 7:36-8:3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安地回去吧!”

And Jesus said to the woman, “Your faith has saved you; go in peace.”

古代犹太人招待客人的基本礼仪是在客人进门时,主人与客人亲嘴,并且吩咐仆人用水给客人洗脚,用油给他抹头。法利赛人西门邀请耶稣到他的家吃饭,这些基本的礼仪他竟然一样都没做!(44-46节)。这显然表明了他内心对耶稣的态度:他不尊重,甚至是轻视耶稣。或许,他自以为自己的身份太高贵,不值得以基本礼节对待耶稣——主耶稣清楚知道西门心中的态度。

根据当时的文化传统,在这类正式的筵席中会有很多人在走动。其中有站在桌旁的仆人,街上路过的大众也可以走进屋里。他们表面上似乎在看桌上有什么食物,实际上是在聆听屋里的对话内容。这位与其他三卷福音书记载不同的加利利女人也来到现场。

圣经没有提到西门为何请耶稣到他家吃饭。这位没有被邀请,却拿了香膏来到他们当中的女人来到,她以眼泪洗耶稣的脚,用珍贵的香膏抹耶稣的脚,又不住地用嘴亲耶稣的脚。她所做的与法利赛人西门成了强烈的对比。

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西门没有真正经历过主,他虽然与主同席,但是他的内心不认识主。这个被看为“罪人”的女人经历主的赦免,她从内心里看见耶稣是罪人的救主。她以感恩的心来寻求耶稣(38节)。头发是犹太妇女的荣耀(林前11:15)。当时的良家妇女出门都会蒙着头,但是,这个女人却在众人面前用自己的头发擦干主耶稣的脚(38节)。她的眼中只有基督。她不介意人要怎么看她。

西门心中的思想,“这人若是先知,一定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她是个罪人哪!”(39节)道出他过去可能认为主耶稣最多是个“先知“,现在可能连”先知“都不是——他竟然允许罪人摸他!他以为只有那女人”是个罪人“,他自己却不是。可贵的是,他听完耶稣的比喻能回答说:是那多得赦免的更爱债主。

那女人深爱赐恩的主,而这一切,对西门来说是非常陌生的。 他与耶稣坐席,但是,他不认识自己的本相,不知道自己需要主的赦罪之恩。他没有经历主的赦免,哪来的爱主之心?——那些跟从耶稣到处宣讲神国福音的卑微妇女,展现的正是对赦罪与救赎之恩的回应!

祷告:
赐下赦罪恩典的阿爸天父,感谢祢让在罪中的世人不用一生被罪所困。求祢让孩子能真正看见自己的灵性光景,知道我时刻需要祢的赦罪之恩!让我爱主的心能日益加深,活出爱的生命!奉靠主耶稣基督得胜的尊名祈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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