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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8:1-30

利未记 18:1-30

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典章;遵行的人就必因此得生。我是耶和华。 – 利未记 18:5

我只阅读1-9, 19-22,30节,弟兄姐妹可用以下的链接看完18章的经文。
https://www.biblegateway.com/passage/?search=leviticus%2018&version=RCU17SS

圣洁律法(Holiness Code)的基本原则是,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人或迦南人的生活方式,而是要遵守神的律例,靠此而活(3-4节)。这个主题在18章中重复了七次。另一句反复出现的短语是“露……的下体”,这是“发生性关系”的一种委婉说法,而且几乎总是带有败坏或羞辱的含义。今天我们要关注的主题就是不合律法的性行为。 神在这章详细列出了与性有关的禁令,大致可归为以下几类:
1. 乱伦
2. 不洁
3. 奸淫
4. 拜偶像中的性行为
5. 同性性行为
6. 与兽交合

这些行为在当时的外邦民族中普遍存在,常常作为偶像崇拜的一部分来进行。但这些也都违背了神设立婚姻时的初衷——一男一女在婚姻中的性结合。

这里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点:
首先,“乱伦”这一类的罪,曾在以色列祖先中出现过。例如:亚当夏娃的儿女彼此结婚、亚伯拉罕娶了同父异母的妹妹撒拉、以撒娶了他的表妹利百加、雅各娶了姐妹两人为妻。换言之,在神正式颁布这条律法之前,这些行为并未被禁止,是到了利未记18章才被明文规定为不合法。

第二,圣经并没有直接谴责“一夫多妻”,大卫和所罗门等伟大的君王都有很多妻妾,但他们仍被神大大使用。然而,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第8节中明确指出:上帝原初设立婚姻的心意是终身制且是一夫一妻制。

如今,许多现代基督徒忽视这一章的教导,认为这些律法只适用于当时的以色列民族,作为一种文化背景下的规范,不再适用于今天的信徒。然而,耶稣清楚地说,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太5:17-19)。他过着完美、无罪的生活,履行了道德律法。耶稣牺牲生命,完成了礼仪律法。但这是否意味着所有这些律法对今天的我们仍有约束力?

保罗在罗马书10:4说得很清楚:【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所有信他的人都得着义。】信靠耶稣的人不再在摩西律法之下,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林前9:21)。这个“基督的律法”,是指耶稣所教导的一切——包括“大诫命”和“大使命”,也包括圣经中继续教导我们要远避偶像祭物、血、勒死之物与淫乱(徒15:29),这些都和利未记17-18章有着紧密的关联。

可以说,神对他的子民的要求从未改变:就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分别为圣的子民,不效法世界。现今社会把性当作自我表达和满足的手段,在这样的文化中,神的子民更当谨慎,在性方面也活出分别为圣的生命,荣耀神。

反思:
今天的世界常常将性扭曲为娱乐与消费,赤裸暴露被包装为艺术,性被简化为个人享受的工具。有时我们甚至对这些不再敏感,变得麻木。有哪些关于性或性取向的“世界观”已经影响了你的思想和生活?在追求圣洁这方面,神今天对你有什么提醒?

祷告:
圣洁的神啊,你的律法和道路本是良善又完全的。求你赦免我,因我常常让世界的价值观渗入我的思想与行为。求你赐我敏锐的心,能察觉并远离这些谎言,也赐我刚强的灵,坚定地遵行你的旨意,在生活中活出你的圣洁。奉耶稣宝贵的名字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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