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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27:1-13

利未记 27:1-13

许愿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是牲畜,凡这类献给耶和华的都要成为圣。- 利未记 27:9

https://www.biblegateway.com/passage/?search=lev%2027%3A1-13&version=RCU17SS

首先,恭喜大家,我们已经进入《利未记》的最后一章了。在这一章中,特别提到了一种敬拜的行动——“特别的愿”。这是上帝的子民在感恩、敬畏或呼求上帝时,向祂所立的承诺,内容可能包括将人、牲畜、房产、土地等归给耶和华。值得留意的是,这并不是律法强制的要求,而是出于自愿、主动向上帝献上的誓言,用以表达对祂的敬拜与信靠。

这种“特别的愿”往往是在经历上帝的拯救、医治或引导之后,出于回应而立下的。例如,哈拿在极大痛苦中祈求儿子,并许愿将未出生的孩子撒母耳献给上帝,让他终生归属耶和华(撒上1:11)。

回顾《利未记》前26章,上帝为祂立约的子民颁布了各种律法与条例,涵盖了献祭、洁净、节期以及道德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些都是上帝对祂子民所设立的圣洁标准。然而,在第27章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强制性的命令,而是人与上帝之间活泼互动的表现——一种出于感动、自愿许下的“特别的愿”。

为此,上帝在经文中设立了“特别的愿”的估价制度。这个制度的目的并非在于衡量一个人的价值,而是为那些因年纪、健康或性别等原因无法实际奉献自身者,提供一个可行的赎回方式,以金钱代替奉献。上帝不是要人做他们无法承担的事,但祂要我们信守承诺、尊重所许的愿。

今天,我们或许不再以牲畜或田地来许愿,但在信仰的旅程中,我们仍然可以向爱我们的上帝献上感恩与承诺。你可以认真思考,将你的时间、才干或金钱献给上帝,委身参与教会的服事,作为回应祂恩典的“特别的愿”。

反思:
– 我是否曾经对上帝许过愿?我是否已经实践?如果没有,是因为什么原因? – 我的信仰是否只是被动地遵行命令?还是也有出于爱与感恩,主动地回应祂的恩典?

祷告:
主啊,我感谢祢用律法教导我,如何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求祢感动我,赐我一颗感恩与奉献的心,愿意将祢所赐的,主动献上。帮助我不忘自己在祢恩典中所许下的承诺,愿我将自己全然献上,当作活祭——这是圣洁的,是祢所喜悦的敬拜。 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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