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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1 Corinthians 9:7-18

哥林多前书 1 Corinthians 9:7-18

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耀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

For if I preach the gospel, that gives me no ground for boasting. For necessity is laid upon me. Woe to me if I do not preach the gospel!

亲爱的弟兄姐妹,使徒保罗在第八章和第九章看来讲了两件不同的事,其实背后的原则是一样的。虽然在主面前吃祭过偶像的食物不算得罪主,但为了不绊倒弟兄姐妹而选择不吃。在这里,保罗虽然有理由得到会众的供养,但为了不使传福音受到阻碍,他选择带职事奉。

为了爱弟兄姐妹的缘故,为了使福音更有说服力,我们可以放下我们享有的自由和权利。

保罗先是在1-7节说明他受耶稣差遣作使徒,也因此,他在传福音的事工上得到教会的供应是理所当然的。接着他引用旧约的律法,「牛在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它的嘴。」,以及圣殿服侍人员的例子,证明这也是上帝的心意,「要传福音的人靠着福音养生。」(14节)

保罗为何如此谨慎小心,没有主张他的权利呢?或许是因为第一世纪的犹太教或是别的宗教里,祭司身为特权人物可以过着奢侈的生活。一般民众一年难得吃上几次肉,他们却可能常常有肉吃。他们贪婪、滥用特权的生活,与民众是两个世界。

保罗选择走到另一个极端,放下他应得的权利,是为了不使传福音受到阻碍,使福音有蒙羞的可能。

公众人物对社会与跟随者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因此,我们看见活在聚光灯之下的,无论是影视明星、或是政界人物,他们一言一行都被放大,稍有不如意都会招来舆论批评,更不用说如果犯下错误,可能一辈子都不能翻身。

但是,亲爱的弟兄姐妹,不是公众人物就没有人关注我们吗?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我们活在各样的人际关系之中。我们的家人、同事、同学、或是邻舍,也都会被我们的言行影响。就连非信徒,都认为基督徒应该有着高尚的道德要求。他们也带着这样的目光检视我们的生活。

如果我们以为,仅仅身为一个平信徒而不是牧师传道,传福音就与我们无关,那就大错特错了。教会被呼召成为造在山上的城,是耶稣基督在世上的见证,叫世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而能认识上帝。(马太福音5:14-16)

若是不能尽这责任,将来我们怎么能站在耶稣面前呢?保罗说,「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16节)若是我们认识到福音对我们的救赎,与人分享这好消息就是一件甘心乐意的事。

祷告: 天父上帝啊!求你帮助我常常思想在你里面领受的恩典,也乐意与人分享,好叫我能带领一个误入歧途的人走回正路,陪伴一个伤心的人,引领一个灵魂归向你。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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