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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Romans 5:1-21

罗马书 Romans 5:1-21

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尚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以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For if while we were enemies we were reconciled to God by the death of his Son, much more, now that we are reconciled, shall we be saved by his life.

我们知道律法的精意是爱神爱人,但世人的本性却是爱自己。我们在上帝面前是自我中心的,在人面前是自私自利的。我们都是与神为敌,与人相争,在律法面前都不达标。保罗说: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罗3:23)因此,世人只能无能为力地等候上帝公义的审判。

感谢上帝,当人无法满足行律法的义时,上帝的儿子耶稣为我们成全了《十诫》中爱神爱人的要求。首先,耶稣放下自己作为上帝儿子的尊荣身份,生在律法之下。祂一生虽面对各种试探,但从未犯罪,以祂一生对上帝完全的顺服,成就了律法要求爱神的义。不仅如此,耶稣顺从上帝救恩计划,按日期为罪人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由此显明了上帝对世人的救赎之爱(6-8节),也成就了“爱人如己”的义。

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得以将祂所成全律法的义,带给所有信祂的人,使他们依靠祂的血称义,与神和好,领受永生的生命。(18-21节)

你曾经历因信称义的恩典吗?那是一个怎样的情况?

我是第三代的基督徒,从小在教会长大,然而我从未明白上帝已经赦免我一切的过犯。那时,若有人问我:“如果你今天离开世界,按着你的思想与信仰,你会到那里去?”我想我会告诉那人,我不清楚或我不会到天堂去。那时的我认为我若还有未承认或未悔改的罪,我就会被上帝审判。因此,我常常感到有罪恶感,活在惧怕中、没有喜乐与把握。

直到有一天,我听到一位讲员分享歌罗西书2:13-14:“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上帝却 *赦免了你们一切的过犯* ,使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涂去了在律例上所写、敌对我们、束缚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那时我第一次听见、信靠及体验到上帝已经藉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赦免我一切的过犯,涂去一切敌对我的控诉。上帝已经因耶稣的缘故,赦免我过去、现在及将来的罪。我感受到上帝的爱与平安充满我的心。

在你的经验中,因信称义是如何具体落实在你身上?你意识到耶稣的救赎吗?

祷告: 慈悲怜悯的天父啊,感谢祢在我们无法自救、满足律法的要求时,祢差派祢的爱子耶稣基督为我们完成律法的义,涂去了在律例上所写、敌对我们、束缚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感谢耶稣把我从罪中拯救出来,释放了我!哈利路亚!奉主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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