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4:27-35, 5:1-13
又要把祭牲所有的脂肪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祭司要把脂肪烧在坛上,在耶和华面前作为馨香的祭。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就蒙赦免。 – 利未记 4:31
我只会阅读利未记 5:1-6。弟兄姐妹要阅读完整的经文,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biblegateway.com/passage/?search=leviticus%204%3A27-35%2C%205%3A1-13&version=RCU17SS
在今天的经文中,我们继续探讨赎罪祭,以及以色列民需要为罪得赦免或洁净的不同情况。
赎罪祭的一个关键特征是:献祭者是无意中犯罪的,但他在事后意识到自己的过犯并承认自己的罪。
那么,若从犯罪到意识到犯罪之间间隔了一段较长时间,这个人在这期间是否仍算为有罪呢?
答案是:当然有罪。即使是无意犯下的罪,自行为发生之时起,人就已背负罪责。罪并不会等到你意识到才“开始算数”。然而,只有当人意识到自己的罪时,才需要依照神的律法来处理这罪。这是圣灵在我们良心中动工,让我们意识罪并悔改的过程。
那问题来了:如果一个人无意犯罪,并未察觉,怎么能认识到自己犯了罪呢?
利未记 5:1 提醒我们,这是群体的责任。若有人看见或知道这事,就有责任作证。如果被传唤作证却保持沉默,那人也同样有罪。
可能会有人会调侃说:“那如果没有公开作证的要求?是不是我作为目击者就可以保持沉默,不告诉他,让他省下一只羊也不错?”
但有智慧的教师会指出:律法的重点不是为了节省牲畜、避免献祭的麻烦,而是为了使神的百姓远离罪恶和污秽,成为圣洁。
若一个人明知朋友犯了罪却故意不说,想着为他“省事”,实际上是让朋友继续活在罪和污秽中,甚至朋友自己都不知道。这不仅害了他,也让自己陷入罪中。即使没有“公开作证”,故意隐瞒罪的证据,也可能被算为有罪。
我们既然成为神的儿女,就与教会——神的家——彼此连结。
我们接受神为天父,就也接受其他基督徒为我们的弟兄姊妹。藉着洗礼与会友的誓言,我们也给了彼此一种属灵的“许可”,让他人可以提醒、看顾我们,好使我们能持续作主忠心的门徒。
同样,我们也有责任以爱心去看顾他人。神的心意是:每一位信徒都能脱离罪和罪疚,成为圣洁,像他一样。
因此,我们要向神和彼此认罪、劝戒、提醒、纠正,不论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犯罪,这是群体一起走在义路上的方式。
反思:
我们是否让身边的基督徒对我们的生命说话,尤其是在那些不讨神喜悦的方面?
我们是否也在爱中看顾弟兄姊妹,向他们讲出真理,好使他们也成为圣洁?
这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与智慧,但圣灵是我们的引导者与安慰者,我们可以倚靠他!
祷告:
天父,我们感谢你,因你没有让我们独自摸索如何做一个好基督徒。你赐给我们弟兄姊妹,好叫我们在被看顾、引导、鼓励、纠正和训练中,成为忠心的门徒。
求祢帮助我们有谦卑的心,愿意接受弟兄姊妹出于爱的提醒。
也求祢赐我们爱的心,愿意主动去看顾、劝戒弟兄姊妹,若他们正在偏行己路。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们。